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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广播电视广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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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时空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皖东时信息网
广告服务条款

 

  使用皖东时空信息网网上广告的广告主与滁州市时空广告有限公司就在皖东时空信息网站点发布广告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
、广告主为了推广其形象、产品或服务,根据订单中所规定的网络广告服务价格及标准,决定在皖东时空信息网上进行广告发布。
2
、广告主的广告创意需经滁州市时空广告有限公司认可。广告主保证有权发布该广告而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也不违反任何法律。并对由此而可能造成的损害和费用负责。
3
、广告主将按滁州市时空广告有限公司的要求,在广告开始发布至少三个工作日前向滁州市时空广告有限公司提供所需的全部广告资料,对因广告主未能按照本合同之规定按期提供广告资料而造成的广告发布的延期或不能执行,滁州市时空广告有限公司及皖东时空信息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广告主可以委托滁州市时空广告有限公司为其设计广告发布图形,在广告主决定采纳滁州市时空广告有限公司所设计的广告发布图形,并交付设计费用后,该广告发布图形的著作权归广告主所有。
5
、未经滁州市时空广告有限公司书面许可,广告主不得转卖、转让本合同下的任何权利。任何转卖、转让行为将使本合同立刻终止,滁州市时空广告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
、付款
  广告主在每次完成订购流程以后的
7日内需将订单中所列金额作为滁州市时空广告有限公司发布网络广告的服务费,付至滁州市时空广告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或将相应付款凭证传真至滁州市时空广告有限公司所在地。滁州市时空广告有限公司只有在确认款项后才执行订单。若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没有收到服务款项或任何付款凭证,滁州市时空广告有限公司保留中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的权利。
7
、有限责任
  如果
    1)滁州市时空广告有限公司未能根据网上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发布广告主的广告;
    2)因技术或其他原因造成此广告未能按照网上订单的规定发布,滁州市时空广告有限公司对广告主应负的责任仅限于:根据未发布的时间段按比例退还广告费,或在以后的时间里以相当的位置延长本合同的有效期直至规定时限发布完毕。具体办法应由双方协商而确定。
8
、合同终止
1)当广告主广告发布时间等于本合同中网上订单所购买的时间期限时,本合同终止。 
2)任何一方破产或与其它公司合并,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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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02年10月10日